深夜昆明30余人“异常聚集”!民警一举拿下
深夜昆明30余人“异常聚集”!民警一举拿下
深夜昆明30余人“异常聚集”!民警一举拿下云南网讯(记者 赵岗)6月3日,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获悉(huòxī),该局治安大队近日联合辖区映象(yìngxiàng)派出所开展夜间巡逻过程中,发现一(yī)居民楼内存在人员“异常聚集”。经分析研判和周密摸排,确定楼内为(wèi)聚众赌博,民警迅速行动、果断出击,现场抓获30余名嫌疑人,查获赌资7万余元(wànyúyuán)。
经查(jīngchá),杨某、周某等嫌疑人,在近几个月的时间里,为(wèi)躲避公安机关打击,在偏僻村镇或居民楼(jūmínlóu)里以打麻将“血战”和用扑克牌“捞腌菜”的方式组织赌博活动,从中非法牟利。
目前,杨某(yángmǒu)、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,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相关参与赌博人员被依法行政处罚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(zhēnbàn)中。
警方提示,赌局皆陷阱,庄家独吞金,参赌即违法,刑拘毁(huǐ)家庭,子女前程断,人生尽毁迟。远离赌博,切莫侥幸!盘龙警方将持续(chíxù)严厉打击聚众赌博(jùzhòngdǔbó)行为,如发现聚众赌博线索(xiànsuǒ),请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并保护举报人隐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(chǔfáfǎ)》
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(dǔbó)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(chù)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(yǐshàng)(yǐshàng)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(jùzhòngdǔbó)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(chù)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云南网讯(记者 赵岗)6月3日,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获悉(huòxī),该局治安大队近日联合辖区映象(yìngxiàng)派出所开展夜间巡逻过程中,发现一(yī)居民楼内存在人员“异常聚集”。经分析研判和周密摸排,确定楼内为(wèi)聚众赌博,民警迅速行动、果断出击,现场抓获30余名嫌疑人,查获赌资7万余元(wànyúyuán)。
经查(jīngchá),杨某、周某等嫌疑人,在近几个月的时间里,为(wèi)躲避公安机关打击,在偏僻村镇或居民楼(jūmínlóu)里以打麻将“血战”和用扑克牌“捞腌菜”的方式组织赌博活动,从中非法牟利。
目前,杨某(yángmǒu)、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,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相关参与赌博人员被依法行政处罚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(zhēnbàn)中。
警方提示,赌局皆陷阱,庄家独吞金,参赌即违法,刑拘毁(huǐ)家庭,子女前程断,人生尽毁迟。远离赌博,切莫侥幸!盘龙警方将持续(chíxù)严厉打击聚众赌博(jùzhòngdǔbó)行为,如发现聚众赌博线索(xiànsuǒ),请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并保护举报人隐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(chǔfáfǎ)》
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(dǔbó)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(chù)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(yǐshàng)(yǐshàng)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(jùzhòngdǔbó)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(chù)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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